今天報上刊登的


玩女兒ㄋㄟ ㄋㄟ


爹說擠痘痘


吻頸捏乳頭 親密無罪


我看了這個標題.....只覺得....真變態


 


高雄市一名三十多歲的父親,被控對十一歲的雙胞胎女兒藉 『 擠痘痘 』名義?猥褻女童乳頭等部位。


女童作證表示『 我向爸爸撒嬌時,爸爸就幫我擠痘痘 』;法官認定這是父女間的親密行為,一、二審


均判無罪。


 


警方調查,女童父親從九十一年十月、到去年四月、他們讀幼稚園大班到國小四年期間,經常在家中客


廳或臥房,以親吻脖子、撫摸胸、臀、生殖器、捏乳頭等方式,強制猥褻得逞,去年底高雄地檢署依妨


害性自主罪起訴這名父親。


 


被告辯稱:『  我親吻女兒脖子,撫摸胸部是和他們玩,《  這樣的玩法會不會太離譜了  》但沒有撫摸生


殖器,她們也喜歡和我玩,並沒有違反他們的意願。』因為大女兒肚子會脹氣,幫她按摩肚子時,手會


碰到乳頭,《  肚子到乳頭還有一段距離的  ,會不會太離譜了。》就告訴她哪裡有長痘痘;撫摸臀部則


是將女兒抱起來玩時的自然舉動。


 


法官認為,被告和女兒之間的行為,沒有猥褻情慾的成分,且他這些舉動並不避諱太太在場,可見只是


父女間的親密行為。高雄分院昨天判決被告無罪後,檢察官仍可提出上訴。


 


父親對女兒做這種事,好像都有理由,如果女兒從小心理會認為這種事是正常的行為,如果成年以後,


有人對她們做了這種事情,他們會不會也認為好玩?而且也是理所當然的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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