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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            1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1          5  :20


 

今天在寫一篇格友的回覆


小涵‧‧‧妳對昨天在立法院丟鞋的女立委有何看法?


 


女人用鞋子做武器其來有自,


紅樓夢裡的林黛玉用她的繡花金線


三吋鞋怒擲賈寶玉,因她看到他──


昨晚在薛寶釵床上嘿咻。


中國第一淫婦──潘金蓮用她的牡丹花麻布鞋


一面打西門慶一面叫他──快點快點‧‧‧‧


 


自古女人只要用鞋子打人,不是愛,就是忌,


那位被打的院長可能是辦事不力,讓她不爽,


才有那一鞋之擊,不過她的鞋子也實在太醜了,


還有人出錢買,爭《真》是台灣瘋人院。


 


小涵、你如果要用鞋子打人,建議你買雙好看一點的鞋子,


並且要打準一點。


 


我的回覆


我從不用鞋子 打人的,


我可是很溫柔的。


我生氣的話從不丟東西的,


頂多是大小聲而已,


還有生氣的時候,


是無法溫柔的。


 


 


昨天的新聞我的看法是,


只有兩個字,


那就是瘋了,


和無聊。


你還有什麼疑問嗎?


 


看了之後覺得好笑


立法院丟鞋事件


關我什麼事
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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