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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 1 21 5 :20
今天在寫一篇格友的回覆
小涵‧‧‧妳對昨天在立法院丟鞋的女立委有何看法?
女人用鞋子做武器其來有自,
紅樓夢裡的林黛玉用她的繡花金線
三吋鞋怒擲賈寶玉,因她看到他──
昨晚在薛寶釵床上嘿咻。
中國第一淫婦──潘金蓮用她的牡丹花麻布鞋
一面打西門慶一面叫他──快點快點‧‧‧‧
自古女人只要用鞋子打人,不是愛,就是忌,
那位被打的院長可能是辦事不力,讓她不爽,
才有那一鞋之擊,不過她的鞋子也實在太醜了,
還有人出錢買,爭《真》是台灣瘋人院。
小涵、你如果要用鞋子打人,建議你買雙好看一點的鞋子,
並且要打準一點。
我的回覆
我從不用鞋子 打人的,
我可是很溫柔的。
我生氣的話從不丟東西的,
頂多是大小聲而已,
還有生氣的時候,
是無法溫柔的。
昨天的新聞我的看法是,
只有兩個字,
那就是瘋了,
和無聊。
你還有什麼疑問嗎?
看了之後覺得好笑
立法院丟鞋事件
關我什麼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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